WTO争端解决的专家组审理与裁决
查看次数:2408  加入日期:2003/6/5【关闭窗口
页面功能:【字体: 】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2002年3月5日,美国实施进口钢材保障措施后,欧盟等8个成员起诉美国,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7月25日组成同一专家组审议此案。专家组经过8个月的审理,最近作出裁决报告。现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争端解决谅解》)介绍专家组的审理与裁决程序。   一、审理过程保密   为使专家组的审理公正,《争端解决谅解》规定了专家组审理案件过程应在保密状态下进行。   1.专家组对案件的审理情况是保密的。争议各方不得就专家组审议的事项与专家组进行单方面联系。提交专家组的书面陈述被视为保密,但应使争端各方获得(不妨碍争端任何一方向公众披露有关其自身立场的陈述)。各成员应将另一成员提交专家组、指定为机密的信息按机密信息处理。应一成员请求,一争端方还应提供一份其书面陈述所含信息的可对外披露的非机密摘要。   2.专家组报告应在争端各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按照提供的信息和所作的陈述起草。   3.在专家组报告中,各专家个人发表的意见是匿名的。   二、专家组审理   按《争端解决谅解》的规定,专家组组成后,自专家组组成和职权范围议定之日起至最终报告提交争端各方之日止,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如专家组认为不能在6个月内提交其报告,则应书面通知争端解决机构迟延的原因和提交报告的估计期限,自专家组设立至报告散发各成员的期限无论如何不应超过9个月。美国进口钢材保障措施案因由同一专家组审理8个案件,以及其他因素,所需时间要多些,已超过规定(6个月或9个月)的期限。   专家组在审理过程中,要求起诉方提交书面陈述,专家组将其书面陈述转交被诉方,应诉方也要提交书面陈述(答辩书);召开若干次争端各方会议,争端各方可以陈述案件的事实和论据,也可辩驳对方的论据。   三、专家组调查   1.专家组在审理过程中,有权向其认为适当的任何个人或机构调查,寻求信息和技术建议。但是,在专家组向一成员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寻求此类信息或建议之前,应通知该成员主管机关。成员应迅速和全面地答复专家组提出的关于提供其认为必要和适当信息的任何请求。但未经提供信息的个人、机构或成员主管机关正式授权,所提供的机密信息不得披露。   2.专家组可向任何有关来源寻求信息,与专家进行磋商,并获得他们该事项某些方面的意见。对于一争端方所提科学或其他技术事项的事实问题,专家组可请求专家审议小组提供书面咨询报告。   四、分阶段审议专家组报告   专家组在审理过程中,将分阶段请争端各方审议(征求意见)专家组的初期报告、中期报告与最终报告,并考虑做补充调查和相应的修改。   1.在考虑书面辩驳和口头辩论后,专家组应向争端各方提交其报告草案(初期报告)中的描述部分(事实和论据)。在专家组设定的期限内,各方应提交各自的书面意见。   2.在接收争端各方书面意见的设定期限截止后,专家组应向各方提交一份中期报告,既包括描述部分也包括专家组的调查结果结论。在专家组设定的期限内,一方可提出书面请求,请专家组在最终报告散发各成员之前,审议中期报告中的具体方面。应一方请求,专家组应就书面意见中所确认的问题,与各方再次召开会议。如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一方的意见,中期报告应被视为最终报告,并迅速散发各成员。   3.最终报告中的调查结果应包括在中期审议阶段对论据的讨论情况。中期审议阶段一般应在专家组组成后的6个月内进行。   五、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报告   《争端解决谅解》规定,在专家组报告散发各成员之日20天后,争端解决机构方可审议通过此报告,以便各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审议专家组报告。对专家组报告有反对意见的成员应至少在审议该报告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提前将其解释反对意见的书面理由散发给各成员。   专家组报告在散发各成员之日起60天内,该审理报告应在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通过,除非一争端方正式通知争端解决机构其上诉决定,或争端解决机构经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该报告。如一方已通知其上诉决定,则在上诉完成之前,争端解决机构将不审议通过该专家组报告。该通过程序不损害各成员就专家组报告发表意见的权利。   《争端解决谅解》没有明确规定争端方至迟应在什么时间内提出起诉,按《争端解决谅解》第16条第1款规定,在专家组报告散发各成员后20天内应为合理时间,至迟应在60天内。人们预测败诉方在美国进口钢材保障措施案中可能会上诉,以便保护其国内企业。   此外,《争端解决谅解》规定,争端各方虽然不能参与专家组的审理,但争端各方有权全面参与争端解决机构对专家报告的审议,它们的意见应完整记录在案。   因此,对于欧盟等8个成员起诉美国进口钢材保障措施案,虽然,根据争端解决机构的“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专家组报告被否决的可能性很小,但在专家组报告未经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之前,从程序上说,目前还不是争端解决机构的终裁,只是专家组的裁决建议,即使败诉方不上诉,我们也要等到七八月份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报告后才能最终见分晓,如果败诉方上诉,那就要年底见了。 洪山
 [ 关闭窗口 ]   
·市商务局将开展商贸企业法律服务活动
·关于开展欧盟《生物灭杀剂法规》应对培训的…
鞋革
眼镜
泵阀
服装
低压电器
箱包
请选择信息类别
请输入文章关键字

航班查询

列车查询

公路查询

酒店查询

天气预报

话费查询

邮政查询

万年历

违章查询
Copyright © 2003-2024 fairtrade.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温州市商务局
址址:中国浙江省温州市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19楼
Tel: 86-0577-88862863 Fax:86-0577-88840575
备案号:浙ICP备06005210号
技术支持:思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