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打火机反倾销案 |
查看次数:3178 加入日期:2008/4/19【关闭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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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CR法规受到我国政府与企业及欧盟进口商的强烈质疑后,欧委会承诺进行修改,到正式实施的2004年,尚有2年时间,前述欧盟打火机生产企业如BIC,瑞典火柴等又鼓动欧盟对我打火机进行反倾销调查。 2002年6月27日,欧盟正式对中国出口的一次性可充气袖珍打火机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由于海关税则号对可充气打火机中塑料外壳与金属外壳未予区分,使得温州产的金属外壳打火机也被牵涉进来。因为该案影响全国进出口额5000万美元,国家外经贸部非常重视。今 同年7月6日,市外经贸局配合国家外经贸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温州召开欧盟打火机反倾销案应诉工作会议,请有关专家和律师对欧盟打火机反倾销和本案进行讲解分析,指导企业开展反倾销应诉工作,同时利用这次会议对市级涉外经济部门工作人员、各重点行业协会负责人、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有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经过反复协调,我市17家企业参与应诉,其中15家提出产业无损害抗辩,2家提出无倾销抗辩(含申请市场经济地位)。 10月初欧盟宣布给予东方轻工公司及东方打火机厂市场经济地位,我方取得初步胜利。11月底,欧盟官员到东方厂核查以上内容,确定成本,以计算倾销幅度。12月初来我市进出口公司、联合进出口公司、尼博烟具制造有限公司就无损害方面进行核查。 而在无损害抗辩方面,来温州核查的欧盟官员对我金属打火机不同于一次性打火机的特性(其设计开发方式,使用材料、结构功能、生产工艺、销售价位、经济市场等)留下深刻印象,我方的观点和决心得到其理解。如果无损害抗辩成功,我市金属打火机企业则会被全部排除在此次反倾销对象之外,即获得全胜,同时,对解决CR案也有积极影响。 2003年8月,欧盟将作出最终裁决,我局将密切跟踪事态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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