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递交《贸易便利化协定》接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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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我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特命全权大使俞建华向世贸组织总干事罗伯特·阿泽维多递交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这标志着我国成为第16个接受议定书的成员。

  在近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我国作为全球第一货物贸易大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将有利于营造便利的通关环境,提振我国进出口企业的信心,从而促进我国的外贸发展。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将便利各国贸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世界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增长。该协定是我国加入WTO参与谈判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是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取得的重要的成果。

  根据世贸组织规定,贸易便利化协定将在2/3以上的世贸组织成员接受后生效。沈丹阳说:“中方向世贸组织递交《贸易便利化协定》接受书,是中方支持该协定尽早生效和实施而作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能够以此推动更多世贸成员加速国内程序,尽快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以使《贸易便利化协定》能够早日达到生效条件。”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沈丹阳还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给予信贷支持,商务部与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分别各自签订了一个战略合作协议,合作期限都是5年。进出口银行承诺5年内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金融支持规模2000亿元人民币;开发银行承诺向国家级经开区提供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融资总量。

  记者了解到,商务部将发挥对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导向职能,与进出口银行和开发银行共同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投融资体制,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国际合作,把战略合作落到实处。

  同时,商务部还将与进出口银行和开发银行分别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规划合作、联合调研、项目论证、课题研究等形式,推进战略合作协议执行和融资项目实施,并协调解决协议执行中的一些重大的问题。

  进出口银行将充分运用各类金融产品,引导和带动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支持开发区转型升级。国家开发银行将在提供中长期融资和综合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优势,为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提供规划咨询、贷款支持、直接投资、债券承销和发行等综合金融服务。商务部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导向的前提下,借助两家银行的各自优势,采取各种措施来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投融资模式创新和体制创新。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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