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就巴拿马诉哥伦比亚纺织品服装案发布专家组报告 2015年11月27日,WTO就巴拿马诉哥伦比亚与进口纺织品、服装和鞋相关的措施案(DS461)发布专家组报告。 该案争议涉及哥伦比亚对进口纺织品、服装和鞋类产品征收的复合关税,包括10%的从价税部分,以及根据进口额和商品海关分类的不同而确定加征的特定关税部分。对此,巴拿马认为在部分情况下实施的复合关税超出了哥伦比亚在GATT 1994第2.1(a)条和(b)条第一句话中所做的减让承诺(根据产品决定是35%或40%的从价税)。 针对哥伦比亚提出的GATT 1994第2条的适用性问题,该案专家组认为,涉案措施旨在对所有进口的涉案产品实施,而没有“合法”与“非法”的区分。此外,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禁止申报价格低于第456号法令规定下限的货物进口。基于上述理由,在当前的争端案件情况下,专家组没有必要就GATT 1994第2.1(a)条和第2.1 (b)条项下的义务是否适用于“非法贸易”而作出认定。 针对涉及海关税则第61章、第62章、第63章以及税目64061000.00项下的产品,其复合关税的构成超出了哥伦比亚减让时间表中规定的水平,在以下情形下违反了GATT 1994第2.1(b)条第一句话:(1)关税由10%的从价税部分加上当离岸进口价格为10美元/公斤及以下时加征5美元/公斤的特定关税组成;(2)关税由10%的从价税部分加上当进口的同一子目下的部分产品的离岸进口价格超出10美元/公斤而其他一些产品的离岸进口价格低于10美元/公斤的阈值时加征5美元/公斤的特定关税组成;以及(3)针对在税目6305.32项下的产品,关税则由10%的从价税加上当离岸进口价格高于10美元/公斤但低于12美元/公斤时加征3美元/公斤的特定关税组成。 针对涉及海关税则第64章项下的进口产品,其复合关税的构成超出了哥伦比亚减让时间表中规定的水平,在以下情形下违反了GATT 1994第2.1(b)条第一句话:(1)关税由10%的从价税部分加上当离岸进口价格为7美元/双及以下时加征5美元/双的特定关税组成;以及(2)关税由10%的从价税部分加上当进口的同一子目下的部分产品的离岸进口价格超出7美元/双而其他一些的离岸进口价格低于7美元/双的阈值时加征5美元/双的特定关税组成。 此外,专家组认为,哥伦比亚未能证明复合关税是为了保护GATT 1994第20(a)条项下公共道德的一项必要措施;也未能证明复合关税是为了确保哥伦比亚的《反洗钱法》以及更具体的《刑法》第323条符合GATT 1994第20(d)条项下安全合规性的一项必要措施。 基于以上认定,以及《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19.1条,专家组建议哥伦比亚对争议措施作出调整,使其符合GATT 1994项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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